中新社肇慶1月5日電 (黃耀輝彭漢文袁文瑛)廣化療副作用東一工程承包人潘某因為惡意逃避支付工人勞動報酬200多萬元人民幣,經勞動保障部門書面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仍不予支付,在由相關公司墊付後,被廣東高要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潘某不服,向肇慶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肇慶市中級法院婚禮顧問師培訓班新聞發言人5日表示,該案經二審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1年11月,肇慶市某職業學院一期工程由韶關市某建築公司中標後簽訂了施工合同,潘某與韶關公司高要分公司簽訂了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承包協議,約定由潘Ice-O-Matic製冰機某承包該工程實訓樓的施工管理。
  2013年1月,因潘某未支付工人工資,導致工人集體圍堵職業學院。在收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汽車貸款改正指令書後,潘某仍拒絕支付欠薪200多萬元。
  潘某歸案後,韶關公司高要分公司替其墊付了所欠工人工資。高要市檢察院以萬利多製冰機潘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向高要市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潘某惡意轉移財產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其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鑒於被告人能當庭自願認罪,且欠薪已由相關公司墊付完畢,可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最終以潘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作出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廣東一承包商因拒不支付工人報酬200多萬元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k14ekbpm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